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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组织开展刑事辩护律师系列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作者:襄阳市律协

  根据《中华全国律协关于组织开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7]57号)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刑事辩护行为,加强刑事辩护律师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刑事辩护律师队伍,促进刑事辩护工作,报经市司法局同意,12月22日至24日,襄阳市律师协会举办 “襄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培训示范班”,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市律师事务所分管刑事辩护工作的副主任和部分青年刑事辩护律师代表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示范班。

  23日上午,市律协副会长、培训示范班班长田家国主持召开了培训示范班开班仪式,襄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红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王红局长在开班仪式讲话中,要求全市律师队伍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努力提高执业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立足行业实际,推动新时代襄阳律师工作的发展,为推进襄阳“一级两中心”和法治城市建设做出贡献。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赵勇同志在开班仪式上领学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邱保民传达了司法部部长张军、副部长熊选国在全国律协“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

  本次培训示范班为期两天,邀请了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文律师讲解《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还分别组织观看了中华全国律协制作的《国外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规制律师庭外言论的域外经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等课程光盘。培训结束后,市律协还对参加完成本次培训任务的律师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经过两天的学习,收获颇丰,系统学习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庭外言论、行为规范、刑事法律制度、刑事辩护制度和律师刑事辩护实务技能,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水平。

  培训示范班结束后,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相继组织开展了刑事辩护律师专题培训活动,完成了对本市全体刑事辩护律师轮训工作。